一、鼓勵臨港石化產業發展
支持企業提升環保工藝水平,在企業實施信息化、智能化建設,創建國家級產業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自主研發生產一流技術產品等方面給予資金扶持。對年銷售額首次超過200億元、500億元、800億元,投入產出比高的企業,分別給予獎勵。

(鼓勵臨港石化產業發展)
二、鼓勵新醫藥產業發展
支持企業做大做強,按照企業對地方新增財力貢獻程度,扶持企業研發和技改。支持企業創新創優,拓展國際業務、委托生產產品、建設創新平臺,對部分創新藥品、仿製藥、中藥、高端醫療器械,根據其研發進度給予資金扶持。

(鼓勵新醫藥產業發展)
三、鼓勵新材料產業發展
支持企業做大做強,扶持企業提升經營業績、拓展國際市場。支持企業創新創優,在創建國家級技術創新中心、承擔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產業化項目、自主研發產業化創新產品、申請國際認證等方面給予資金扶持。

(鼓勵新材料產業發展)
四、促進自貿試驗區發展政策
實施產業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等「1+8」政策,對總部型企業、先進製造業企業、現代服務業企業在投產達效、經營貢獻、固定資產投資、技術改造、貿易轉型升級等方面進行扶持。支持各類人才創新創業,對國家科研機構、境內外知名高校或世界著名科學家設立的新型研發機構,給予建設運行經費支持,對諾貝爾獎獲得者、兩院院士、「長江學者」等專家學者帶項目、技術和團隊在我市進行產業化的項目,按照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的20%給予獎勵。

(促進自貿試驗區發展政策)
五、招才引智
實施花果山英才計劃,支持各類創新創業人才來連創新創業,創新類人才項目給予最高3000萬元綜合資助,創業類人才項目給予最高1億元綜合資助。對石化、生物醫藥、新材料等重點產業引進的人才,給予購房、項目啟動支持、產業化獎勵、股權投資等多項支持。實施「海燕計劃」「外國專家引進計劃」,對引進的碩士以上留學回國人才給予一次性資金補貼,並擇優給予項目資助。完善人才無憂保障,在購房租房、配偶就業、子女入學等方面給予充分保障。

(招才引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