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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一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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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399/2019-00059 信息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对外经贸合作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商务局 发文日期: 2019-12-26
文号: 无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市商务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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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12-26 09:34:53


各县区商务局、市局各有关处室:

根据《国务院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连政办发〔2019〕5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商务工作实际,对我市商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全覆盖

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商务系统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和专项工作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方式进行,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对列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实施随机抽查。原则上不再部署专项检查和全面巡查。

对加油站、商场超市预付卡、拍卖企业进行抽查。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检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立即实施重点检查。对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并存在严重风险的要在特定范围进行全面排查。

二、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随机抽查事项分为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安全等重要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抽查比例高的,可以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批次顺序。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为企业主体的5%。各业务条线根据自己的监管职能确定具体的抽查比例。

县级市商务部门要建立自己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三、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

按照监管领域建立加油站、发行预付卡企业、拍卖企业主体库,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

四、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市、县各级商务部门建立本级执法检查人员名录

库,并在县区建立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基础上,建立县区商务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对特定领域的抽查,可吸收检测机构、科研院所、行业专家等参与,建立辅助检查人员库,满足专业性抽查的需要。

五、规范“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流程

(一)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市、县两级商务部门抽

查计划应于每年1月上旬制定完成。年度抽查计划以自然年为单位制定,可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

(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市、县两级商务部门按

照年度抽查计划抽取自行抽查的检查对象。抽取过程应与纪检部门、相关监管业务条线共同参与完成,确保公开、公正。

(三)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各级商务部门负责本辖

区执法检查人员抽取匹配工作。要综合考虑管辖状况、人员配备、业务专长、保障水平等客观因素,因地制宜选择随机抽取执法人员的方式。每组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

(四)合理确定抽查方式。各级商务部门可以根据监管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委托专业机构检查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实施抽查检查的商务部门应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需要现场检查的,检查人员应与被委托的专业机构人员共同到场实施检查。抽查检查中可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的检查结论、司法机关生效文书和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

(五)依法公示抽查检查结果。检查人员在抽查任务完

成后20个工作日,并公示于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接受社会监督,方便公正查询,推进联合惩戒。对双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防止监管脱节。

六、切实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是实施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加快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是商务部门的重要任务。全市各级商务部门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精心组织实施。市局成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商振江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邢建军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一领导市商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流通业发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