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开发园区区域评估工作方案
(试行)》印发实施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全市开发园区进区项目审批效率,更好地优化发展环境、激发企业活力,市商务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文广旅局、市住建局、市气象局等部门,于11月初印发了《连云港市开发园区区域评估工作方案(试行)》。此次改革目标是在全市开发园区全面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对一定区域内土地勘测、矿产压覆、地质灾害、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洪水影响、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及环境评价等事项实行区域评估,承担相关费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徐圩新区开展“区域评”工作后,采用管委会统一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区域评估报告,并统一应用到石化化工、物流、公共基础设施等项目中,极大提高了审批效能。“区域评”实施后,每个项目平均仅用3个工作日便可办结,节约办理时限约12个工作日。已有中化精细产业园(一期)等50余个项目应用了成果,帮助企业节约成本300余万元。连云经济开发区在驳盐河环境综合整治、中核云港光伏10KV输变电线路等5个项目中实现了区域评估报告共享使用,为企业节省资金约150万元,同时也节约了大量的时间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