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连云港市开放型经济健康发展,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合作,提高外汇管理和商务部门的服务和监管水平,国家外汇管理局连云港中心支局(以下简称连云港市外管局)、连云港市商务局在以往友好合作的基础上,于近日签订《合作备忘录》。
《合作备忘录》约定,两部门将本着“相互配合、协调一致、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的原则,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加强在基础数据信息定期交换、日常监管信息及时通报、执法活动相互协作、日常工作相互促进四个方面进行重点合作。两部门将建立常规化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保障备忘录精神有效实施。
今后,两家单位将在备忘录框架内,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创新协作方式,积极开展政策互通、银企对接等活动,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为企业发展营造更为有利的环境,更好的服务地方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