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4〕18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苏办发〔2024〕18号)《省商务厅等15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繁荣夜经济激发消费活力若干措施的通知》(苏商流通函〔2024〕803号)精神,我们拟定了《连云港市繁荣夜经济激发消费活力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如有意见,请在9月17日前向市商务局反馈。联系电话:85825823,电子邮箱:lygltc737@163.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连云港市商务局
2025年9月11日
附件
连云港市繁荣夜经济激发消费活力
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4〕18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苏办发〔2024〕18号)《省商务厅等15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繁荣夜经济激发消费活力若干措施的通知》(苏商流通函〔2024〕803号)精神,现就全市繁荣夜经济激发消费活力,提出如下推进措施。
一、聚焦特色资源,培育多元消费载体
(一)点亮‘港城夜未央’品牌。围绕西游、山海等地方特色,以花果山夜游、连岛夜间休闲区等为节点,构建“山”“海”消费场景,培育具有地方文化特色、带动辐射能力的夜经济载体。构筑“一核心三板块多节点”布局,以“老新浦风情街区”为核心打造夜经济先行极,推动盐河街、连云港老街、连岛等区域形成特色夜间消费板块,指导各县区形成多个夜经济消费点,构建“点、线、面”立体体系。推出创新夜游项目,延长景区运营时间,鼓励特色演出、销售等活动,打造网红打卡地。(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打造夜间消费集聚区。选取海州区盐河街、盐河巷、吾悦广场周边、万达广场周边、万润街、连云区海鲜一条街等具备条件的区域,结合周边社区居民分布和消费需求,打造夜间消费集聚区。在集聚区内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餐饮、购物、娱乐等多种业态,完善配套设施。鼓励集聚区打造本地海鲜美食、港城特色文创产品等特色主题,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吸引市民和游客前来消费。(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扩大消费需求
利用各种媒体载体,为消费者提供丰富的夜经济资讯,培育夜消费习惯。鼓励本地商家与知名平台合作推出 “连云港夜消费地图”,支持本地企业开发以连云港夜经济为主题的数字产品和服务,构建线上线下协同发展模式。加快推进相关景区配套设施的新建、改扩建工程,延长景区夜间开放时间和旅游项目运营时间。鼓励在景区内及游船上开展特色文化演出、主题餐饮制作和特色商品销售等活动,打造流动与固定相结合的城市网红打卡地。(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方位丰富夜经济消费供给
(四)活跃夜商业
突破传统旅游和商圈的购物思维,以现有成熟商圈和商业综合体作为载体,推动盐河街联动市图书馆、万达广场,打造特色化夜间文化场景,持续推进西游书场、西游剧场建设,打造“书香河韵”夜间旅游目的地”。积极引入首发、首店经济,支持商家展示推广新产品、新业态、新场景。鼓励街区打造夜经济直播基地,推动直播间走进港城夜市、老街等场景。鼓励街区设立连云港老字号专区,支持举办“老字号嘉年华”等活动。(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点亮夜旅游
强化‘跟着赛事去旅行’拉动效应,推动连岛音乐节、刘志洲山帐篷音乐节等品牌活动提质增效,开发适合夜间的荧光夜跑、街头篮球、房车露营、水上游船、登山等新业态产品,培育一批互动式、体验式夜游新场景。在赣榆区、东海县等地的乡村开展“乡村夜市”活动,推出乡村美食品鉴、农产品展销等特色项目。支持商圈、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等在旅游旺季策划举办夜间时尚走秀、时尚展览、文创展销等活动,设置网红直播夜间现场,组织深夜购物不打烊等夜间促销活动,营造浓厚的夜游夜购物氛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合作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倡导夜健康
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适当延长场所开放时间,有效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对体育服务夜经济的引导作用。改建体育场馆和体育公园等公共体育设施,改造一批城市灯光球场,满足夜间使用的需要。利用公园、广场、健身场馆等公共场所,积极举办各类夜间体育赛事活动。依据比赛和活动的特点,尽可能将活动和比赛时间设置在晚间进行。广泛开展大众体育联赛“三大球”、广场舞、荧光夜跑、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等适合于夜间举办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鼓励开展荧光定向跑、街舞、趣味体育等参与感、观赏性强的时尚体育赛事活动,将赛事内容延长,时间设置在夜晚,以体育赛事活动为载体,带动餐饮、住宿和文创等消费业态,释放文旅消费能量。进一步扩大“苏超”足球赛事品牌效应,做足“第二现场”文章,谋划省运会赛事策划创意方案,借势赛事流量,拓展“赛事票根”在夜经济领域的使用范围,丰富“体育+商业”模式,提升体育赛事经济转化的实效。(市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开展夜研学
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技能夜校,开设餐饮服务、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电商直播等职业技能培训课程,助力市民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同步开设健康养生、家庭教育、心理健康、AI智能等热门课程,全方位满足市民需求,为城市发展注入新活力。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市民活动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等阵地积极开展夜校教育,加强社区学院、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和村(社区)居民学校建设,探索推进各类公共文化教育设施资源转化为全民终身学习的资源。(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动夜展演
推出夜间视听盛宴,充分利用花果山、连岛、海上云台山、渔湾等景区的广场,结合‘茉莉花开·家门口赏好戏’和‘山海大舞台’等文化惠民活动,打造中小型、主题型夜间演艺产品。支持《乐见西游》《乐见风华》等一批原创作品在景区、游船等特色载体进行实景演出,支持老新浦风情街区升级《盐河水韵·国潮夜演》表演形式,支持盐河街引进街头艺人表演,打造时尚街区秀场,营造浓厚的演出氛围支持特色街区、景区等场所举办晚间现场演出。围绕重点演出活动,推出住宿、餐饮、旅游联动优惠套餐。(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组织保障
(九)加大政策支持
统筹利用相关专项资金,支持连云港夜经济项目。鼓励支付平台针对港城夜经济开展消费券、补贴发放活动,降低商家平台服务费用。对经允许临时占用道路、公共场所开展夜间经营的活动,减免相关费用。探索放宽夜间演出、体育赛事门票价格限制,激发市场活力。在吾悦广场、万达广场、民主路、东盐河街等商圈街区设立招聘夜市摊位,将人才招聘会融入夜市,为求职者提供轻松的选岗环境。(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完善交通配套
根据连云港夜间客流变化,动态调整公交线路、站点和运力。优化夜经济集聚区域及周边交通组织,在人员密集、停车不便的夜市周边,增设夜间停车泊位和科学规划交通路线,对夜间消费停车实施包容管理,方便市民和游客夜间出行。(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提供从业扶持
加强夜经济创业政策扶持,对符合条件初创人员给予资金补助、提供担保贷款。加强夜经济技能人才培训,扩大培养规模,服务夜经济技能人才培养。推广“港城快工”一站式即时用工服务平台,搭建用工主体与灵活就业者的快速精准对接桥梁,线上实时发布岗位信息,精准匹配求职者与用工主体,进一步拓展灵活就业渠道,为夜市经济提供用工支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引导规范发展
(十二)坚持科学发展
遵循市场化原则,立足连云港现有条件,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夜经济建设。允许依法依规改造利用城市核心区域的老厂房、老仓库等既有建筑发展夜经济业态,落实土地支持政策,优化既有建筑改造利用许可流程。引导市场主体稳步创新,避免盲目跟风。(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实施智慧管理
鼓励有条件的商圈街区建设智能监控系统和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夜经济客流统计、信息发布、安全监管等功能。利用交通场站、公园等空间,投放智能便利设施和移动餐饮售卖车等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定期开展夜经济消费意愿调查,摸清消费者对夜经济及配套服务供给的需求和意见建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审慎包容监管
简化举办音乐会、群众性运动会等夜间活动审批手续,建立审慎包容的监管服务机制,依法依规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审批手续,放宽夜间促销活动、展览展示展演、外摆经营等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准确、柔性把握执法尺度,避免 “一放就乱、一管就死”。鼓励市内发展基础较好的县区、街区在管理规定和制度标准方面进行创新尝试,推动夜经济发展制度化、规范化。(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重视全面治理
结合夜经济季节性特点,动态梳理摸排夜经济活动场所部位,完善夜经济发展区域治安防控方式,以视频、实兵相结合的巡逻模式,实现“服务有感、管理无感”。持续开展露天烧烤和夜市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解决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油烟扰民问题。优化夜消费维权服务和投诉渠道,提高维权效能,积极维护消费者权利。支持组建夜经济行业协会组织,引导商家诚信经营,推进行业自律发展。(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