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期发展需要,促进连云港城市商贸流通与城市社会经济同步健康稳定发展,与城市发展方向、城市结构、城市布局相协调,保障城市商业网点布局和建设合理可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修正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商业网点分类》、《商业网点规划制图规范》(GB/T33457-2016) 、《社区商业设施设置与功能要求》(GB/T37915-2019)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50442-2008)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 、《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指南》编制《连云港市市区商业网点规划》(2022-2035年)》(以下简称“本规划”)。本规划已于4月20日通过专家论证,并已按照专家论证意见对成果进行了优化完善。
现将《连云港市市区商业网点规划(2022-2035年) 》报批稿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7月12日(3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向连云港市商务局反映,连云港市商务局电话:0518-85825753。(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一、规划范围与主要内容
1.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连云港市市区范围,重点区域为《连云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所划定的连云港市中心城区范围。包括{海州区(新浦街道、浦西街道、路南街道、新南街道、新东街道、新海街道、朐阳街道、洪门街道、海州街道、幸福路街道、花果山街道、南城街道、郁州街道,宁海街道、浦南镇、新浦工业园区、锦屏镇、海州工业园区、云台山农场);赣榆区(青口镇、宋庄镇);连云区(板桥镇、云山街道、墟沟街道、海州湾街道、连云街道、高公岛街道、宿城街道、连岛街道);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猴嘴街道、朝阳街道、中云街道、青口盐场 );徐圩新区}。
1.2规划主要内容
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商品交易市场、住宿业、商贸物流园、应急保障设施、电子商务七大体系及便民生活圈、菜市场、乡镇商贸集聚区。
二、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与《连云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所定年限相对应,为2022-2035年。
具体为:
近期2022-2025年,
远期2026-2035年。
三、规划布局
3.1大中型零售—商业综合体规划布局
规划保留现状商业综合体10处,规划新增/续建商业综合体7处。
3.2特色商业街规划布局
保留现状16条、现状提升4条,在建1条、 规划更新2条,规划新建3条,共形成 26处
3.3商品交易市场规划布局
规划形成4处市场集群。包括2处家居建材市场群、1处汽车城、1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群。
各类交易市场保留提升24处。家居建材市场10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5处、五金机电2处、汽车汽配交易市场3处、小商品市场2处、小商品2处
3.4住宿业
规划2025年连云港三星级以上数量达到15家左右,2035年连云港三星级以上酒店数量达到35家左右
3.5商贸物流园
规划形成物流园区、物流节点、配送中心、末端网点四级物流配送体系
3.6应急保障设施
推进连云港市新海粮库、浦东国家粮食储备库、连云港港口国家粮食储备库、赣榆粮食储备库等的智能化升级改造;加快海州四季农产品批发市场、赣榆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农产品仓储设施建设;扩大提高冷藏储备能力,保障市区肉菜应急储备供应。加强海州区智慧物流产业园、怡亚通供应链等应急保供物流设施的建设,依托现代物流体系,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3.7电子商务
预测到2035年,连云港将形成13 大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每个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规模宜控制在4万㎡左右(乡镇2-4万㎡),连云港2035年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总占地面积预计在40-50万㎡左右。引导电子商务企业朝规划园区、楼宇集聚,形成4大电子商务集聚区:海州、 连云、赣榆、徐圩电子商务集聚区;16个电子商务园区:依托现状电子商务园区、物流基地及特色产业园区,发展形成16个电子商务园区。
3.8社区便民生活区圈
规划布局105个便民生活圈。
3.9菜市场
保留现状31个标准化菜市场。原则上不再新建独立占地菜市场,每个生活圈配建一处菜市场,便民生活圈/新建邻里中心服务范围内没有菜市场的,结合邻里中心布置菜市场。
3.10乡镇商贸集聚区
每个乡镇商贸集聚区服务人口不低于2万人,服务半径在5公里以内。完善提升乡镇商贸流通基础设施;鼓励企业通过自建、合作等方式,建设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引导乡镇商贸中心向周边农村拓展服务,提升农村商贸流通服务质量和水平。
各类设施规划布局情况详见附件。
连云港市市区商业网点规划(2022—2035年)20230519完整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