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商办消费函〔2025〕467号)、《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26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苏发改资环发〔2026〕63号),以及《江苏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提质增效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苏商流通〔2026〕26号)等文件精神,务实推进我市汽车报废更新与置换更新工作,现编制补贴申请操作指南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6年1月1日(含当日,下同)至2026年12月31日。补贴资金遵循“限额管理、先到先得、用完即止”的原则。
由于补贴资金总额有限,将实行按月限额管理。每月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申领,额度用完即止。当月额度用尽后,系统将暂停申报,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可在次月追加额度后再行申报。
二、补贴范围
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所购车辆应为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
报废更新:个人消费者报废2013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5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在2026年1月1日之后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含交车日期)和《机动车注销证明》。报废车辆须在2025年1月8日(含)前登记在本人名下,且至注销登记前一直登记在本人名下。
新购车辆需在连云港市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机动车登记证书》应在江苏省内办理,新车注册登记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特别提醒:报废新能源汽车购买燃油车无法享受补贴。
置换更新:个人消费者本人名下乘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变更除外),在2026年1月1日之后取得有效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完成转让登记手续。转让车辆须在2025年1月8日(含)前登记在本人名下,且在2025年1月8日至该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最近一次转让登记日期之间,没有该旧车转让登记。
新购车辆需在连云港市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机动车登记证书》应在江苏省内办理,新车注册登记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补贴标准
报废更新:报废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价税合计,下同)的12%给予补贴,补贴金额(向上取整至整元,下同)最高2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
置换更新:换购符合条件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8%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6%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3万元。
四、补贴申请流程
(一)申请提交。申请人完成旧车转让登记(报废)、新车注册登记、上牌等所有流程,并获取《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后,在线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申报资料。 未及时提交(补正)材料错过申请期限的,无法获得补贴。
报废更新:由个人用户发起申请,可通过搜索微信“苏新消费江苏消费品以旧换新平台”小程序→点击“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点击“2026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入口”→打开“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进入“2026年报废更新申请入口”;或登录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也可通过搜索抖音、微信、支付宝、云闪付“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进行申报。
置换更新:由个人用户发起申请,通过搜索微信“苏新消费江苏消费品以旧换新平台”小程序→点击“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点击左上角“补贴受理地”选择发票开具地→“申请补贴”;或登录“苏服办”APP搜索汽车置换更新应用进行申报。
(二)资料审核。申请受理后,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信息进行初审和复审。请申请对象关注审核进度,及时修改或补正相关资料。
(三)补贴发放。完成申报材料复审后,相关部门将按标准发放补贴至申请人填写的银行账户中。
五、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信息,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申请人名下的常用手机号码;银行账户信息,须为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发行的借记卡且为Ⅰ类账户(请与开户银行核实账户类型)。
(二)报废更新方面,其所提交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页和第2页)原件照片或扫描件,均应在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
(三)置换更新方面,其所提交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所载明的开票日期,以及转让的乘用车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最近一次转让登记日期和新购置乘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注册登记日期,均应在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期间。
需提供旧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转让后《机动车登记证书》相关证明页面(第1页至第4页及后续所有含信息页)、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页和第2页)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六、注意事项
(一)政策实施期间,每位个人消费者只能选择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二)所报废(转让)车辆、新购车辆登记证书上机动车所有人、补贴申请人及银行账户户名均为同一个人。
(三)注意在车辆报废(转让)前后及时拍照留存《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和相关页面照片,以免影响后续补贴申领。
(四)本操作指南所称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五)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补贴资金;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回补贴并追究责任。
(六)本指南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商务局会同市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如果国家、省政策调整,按照国家和省规定执行;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连云港市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咨询电话
连云港市客服电话
0518-85510778
连云港市商务局
0518-85825753
东海县商务局
0518-87295359
灌云县商务局
0518-88881320
灌南县商务局
0518-83968239
赣榆区商务局
0518-86033787
海州区商务局
0518-85103575
连云区商务局
0518-81888038
开发区商务局
0518-80218208
徐圩新区商务局
0518-82256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