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日,商务部组织修订后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管理规范》(SB/T 10719-2026,简称《规范》)正式实施。
《规范》明确了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分为再生资源交投点和再生资源中转站,界定了再生资源交投点、再生资源中转站以及固定交投点、流动交投点的定义,规定了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一般要求、建设要求、设备设施、环保要求、安全要求、管理要求等核心内容,使标准体系更趋完善。
在规划布局方面,提出以居民小区或行政村为单位设置交投点,明确每个街道(乡镇)宜设置1个中转站,面积控制在150-5000平方米,优先保障废玻璃、废泡沫塑料、废织物、大件家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和中转,推动解决低值品类回收渠道不畅的难题。
在环保与安全管理方面,要求中转站作业区和存储区不得露天设置,地面须做防水防渗漏处理,屋顶采用不易燃材料;对废水排放、降噪防尘等环保措施作出具体规定,并新增危险废物暂存设施配置要求,全面对接垃圾分类处理需求。此外,《规范》还新增了应急预案管理、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职业病防治等制度要求,强化了职业健康保护。
《规范》的实施将引导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绿色化改造升级,推动淘汰一批环保不达标、安全有隐患的小散乱回收站点,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规范化、集约化发展,为两网融合、“无废城市”建设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管理规范(SB/T 10719-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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