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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399/2020-00005 信息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对外经贸合作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商务局 发文日期: 2020-02-20
文号: 连商发〔2020〕38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市商务局关于做好当前外贸企业复工复产有关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览:
时效:

市商务局关于做好当前外贸企业复工复产有关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02-20 10:46:09

县区商务局,市开发区、徐圩新区、高新区经发局(科经局)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商务厅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现就做好当前我外贸企业复工复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分类指导,有序推动复工复产

要把推动外贸企业复工复产作为当前稳外贸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总体要求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指导外贸企业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安全有序复工复产。要强化分类指导,分板块、分层级建立重点外贸企业“白名单”制度,实行“一企一策”,优先保障重点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加大对中小外贸企业督促指导力度,尽快达到复工复产标准;要协调加快复工审批流程,尽早实现应复尽复。

二、协调解决困难,全力保障正常运营

要加强跟踪服务和部门协作,重点应对当前员工返岗困难、物流不畅、防护物资紧缺、供应链脱节等突出矛盾,主动帮助外贸企业协调解决复工复产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对需要抢生产、抢出运的企业,及时协调相关部门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帮助企业按时履约,千方百计降低疫情对外贸企业的影响。

三、宣传落实政策,切实纾困帮扶

要指导企业用足用好《省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推动经济循环畅通和稳定持续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50条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中小企业缓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22条政策以及我市出台的扶持政策,助力企业渡过难关。要加强银企对接,用足用好出口信用保险、苏贸贷等政策,积极争取金融机构支持,为外贸企业保驾护航。为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履约的外贸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指导企业向贸促会或国家各进出口商会申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努力减少损失。

四、深入走访调研,做好信息报送

认真摸排本地外贸企业复工复产率和受疫情影响情况,深入调研、靠前服务,主动掌握企业困难和诉求,及时总结上报、宣传推广外贸企业复工复产和保订单、拓市场的好经验好做法。自2月21日起,请各和载体单位商务主管部门每周填报外贸企业复工情况周报表,市商务局将视疫情防控形势作调整。

联系人:商务外贸处善波

电话:85825721

连云港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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